蜘蛛网票务「蜘蛛网电影通兑券有效期打架究竟谁之过」

来源:八戒影院人气:818更新:2023-03-22 13:07:12

市民周先生通过蜘蛛网抢购通兑券,有效期没过,却因电影已下架,面临不能使用的情况。记者联系蜘蛛网客服后,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处理。昨天蜘蛛网方面已答应接受周先生退票。

蜘蛛网购电影通兑券难观影

周先生称,他于3月在蜘蛛网上团购了一张电影通兑券,该券有效期到5月3日。但当他准备在“五一”期间使用时,却发现该券只能兑换一场已经下线的电影,由于相应电影已下线,不能观看。他提出改看其他影片的要求,也未获同意。

记者注意到,周先生所购通兑券上,醒目位置的“使用说明”一栏里有“点击查看”提示,下面的有效期为今年3月2日至5月3日。周先生说,由于平日工作紧张,券面提示的有效期要到5月3日,才准备在“五一”期间使用。在此之前,他没有特意去点击“使用说明”栏中的“点击查看”一栏,“我就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有效期内不能使用这张通兑券?”

电影通兑券两个有效期“打架”

4月29日下午,青年报“老罗帮你忙”互动维权栏目热线记者联系蜘蛛网客服部门时,工号为6018的工作人员称,周先生所买的这张电影通兑券可以兑换两张《荒野猎人》电影票,是面向浦发银行顾客推出的抢购行动,抢购时价格为每张10元。通兑券的实际使用期限应该以《荒野猎人》的下映时间为准。由于不知道《荒野猎人》什么时候下线,就“随便定了个时间”来表明通兑券的使用期限。

蜘蛛网客服部门有关负责人王先生进一步解释称,周先生所持的电影通兑券为抢购活动中所购,其价格低于《荒野猎人》的实际票价。

“有优惠就有限制。”王先生说,由于此次抢购活动时曾明确说明指定的电影为《荒野猎人》,《荒野猎人》的全国影院放映时间已于4月17日结束,周先生不能继续使用这张通兑券;同时,由于相应抢购活动限定的电影只有《荒野猎人》这一部,抢购成功后不退不换,因此,周先生错过《荒野猎人》这部影片后,也不能改看其他电影。

“再怎么样,这部片子不可能放映两个月。”王先生指出,虽然通兑券上有效期有两个月,但一般情况下,一部电影在影院连续放映的时间也只有两周左右,周先生未能在《荒野猎人》有效放映期内使用完通兑券观影,其责任在他自身。

歧义格式条款以消费者理解为准

一张电影通兑券上出现了两个有效期:一个为截止于5月3日的具体日期;另一个为《荒野猎人》的放映时间,应该以哪个为准?

周先生认为,以《荒野猎人》放映时间作有效期的做法对消费者不公平——如果那样,就不应该在券面上再将有效期明确至5月3日这样一个具体时间来误导消费者,让他白白浪费了观影机会。

记者注意到,新《消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也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记者向王先生讲述以上法律条文后,王先生表示,愿意向上级汇报后再作回复。昨天记者获知,蜘蛛网方面已答应接受周先生退票。

蜘蛛网票务「蜘蛛网电影通兑券有效期打架究竟谁之过」

蜘蛛网电影票电影通兑券是什么?

蜘蛛网电影票电影通兑券就是一种可以支付蜘蛛网电影票的卡券,不限定电影场次和日期的,可以自选。

蜘蛛网票务「蜘蛛网电影通兑券有效期打架究竟谁之过」

蜘蛛网电影票券无法兑换,出售已使用票?

本人代表公司天安金交中心主体天安(贵州省)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与蜘蛛网该公司主体上海万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约合同,采购500张电影票,48元一张,还剩余80张没用。
近期接到本公司西安客户投诉反馈蜘蛛网电影票不能使用,今天3月12日再来发给客户2张电影票,发现已经在2月20日显示被在信阳已经使用,于是网站咨询客服,客服主动承认:“过年那段时间是出现了部分盗券现象的”“您把被盗用或物的券号到时候全部集合一下反馈给这边就可以了”“之后技术那边查询过之后会补偿的”
然而由于客户使用兑换3次6张均发现电影票不能使用,本人就主动来查询电影票是否可使用,结果发现剩余80张均不能使用,已经在春节期间都被用光了!
本人急打电话问客服,投诉该公司相关部门,得到慧团逗的结果都是券码发放给我公司就与他们无关了,且自称”我们公司就是存在被盗券现象,我们也无奈,我们也希望你们报警“耍无赖,推卸责任,且不给处理。
蜘蛛网文字客服说有盗券现象已经存在,而实质本人在与蜘蛛网电话客前卖服及对方相关领导部门电话过程,却否认此事,将我们80张电影票就不管。
本人就根据蜘蛛网客服提供的券码记录,看到温州消费电影票用户134****0103,对方称“一个朋友给的电影票券,给了几十张”顿时我惊讶了,问能否提供朋友手机号,对方称“呆会再给你回复,要看下通讯录”,等本人再拨打对方电话,已经不接。
于是,本人又看到手机号132****5083在信阳的消费记录并录音,打电话过去咨询电影票使用情况,对方称:“自己经过朋友介绍,一个人在微信朋友圈卖电影票,38元1张,他买了2张,那个店主(票贩子)就春节期间有,去年春节和今年春节期间卖,其他时间没有,通过微店链接。”
由此可见,蜘蛛网将我司电影票券泄露了,且不负责任。现申请给我们新的80张电影券码,还我们消费者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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